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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东莞市
信息来源: 东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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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专项-鼓励市内招展办展(支持举办重点展会)
申报时间: 2026-05-27 ~ 2027-03-31
阅读人次: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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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现代服务业
申请条件
f9:(一)申报单位须按照《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支持内外贸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申报指南(2026年)〉的通知》(东商务〔2026〕31号)和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二)申报单位须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并为开展审核和监督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三)申报单位可通过“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zwfw.dg.gov.cn/dgecsp)平台查看政策办事指南、查询业务审批进度。 (四)支持对象。在东莞市依法注册成立,在东莞市内组织举办会展活动的会展企业,或服务于会展业的商(协)会和社会团体。 (五)支持时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六)注意事项 1.项目支持时间以展会举办首日时间为依据。 2.展会由多个单位组织的,需指定其中一个组织单位代表备案和资金申报。 3.合同(协议)应当有双方共同盖公章,若为境外单位可由署名代替。 4.镇街(园区)特色展会应当与当地产业关联度较高。所支持的宣传费用是指展会通过电视、电台、报刊、杂志、网络、户外广告、气氛营造、宣传单张、发布会、推介会等方式进行宣传推广所发生的费用。 5.每个纳入支持范围的项目,需通过单位银行账户付款。 6.当年申报资金超出年度预算总金额时,以预算余额按比例予以支持。
支持力度
支持举办重点展会,在我市专业展馆举办展览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且展期在3天(含)以上的展会,对举办单位按场馆租金实际发生费用最高每天2元/平方米给予支持,最多支持4天,每个展会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
申请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重点展会项目: (1)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 https://zwfw.dg.gov.cn/dgecsp/#/home)填报相关信息,打印平台生成的申请文件原件,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提交(该事项上线后方可填报,具体上线时间将另行通知)。 (2)组织单位登记证或营业执照。 (3)办展整体方案。 (4)项目举办场地的租赁合同、发票、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 (5)现场彩色照片(3张,清晰可见展会名称及现场情况等)。 (6)展后报告(包括不限于展会基本情况、招商招展情况、活动举办情况、整体成交情况、下届办展计划等信息)。 上述事项均支持线上线下申报和全市通办,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申报。 (一)线上申报后提交纸质材料。申报单位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zwfw.dg.gov.cn/dgecsp/#/zclist/zcsb),或打开“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东莞市”,在首页点击“企莞家”平台入口,登录企莞家,点击“我要享政策”菜单,搜索并选择对应申报的项目进行申报。申报单位按照相关申报指南的要求填选申报信息、办理情形、申报材料等内容,同步选定任一政务服务大厅作为纸质材料交件大厅。网上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等待上门取件后寄往选定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前往线上申报时选定的交件大厅提交纸质材料。申报单位可提前预约办理,预约路径为:登录“i莞家”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选择线上申报时选定的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服务(政策兑现)。请于申报时间截止前提交纸质材料,逾期未提交视同放弃申报。 (二)线下申报。申报单位按申报指南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提交至任一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由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人员收件录入。申报单位可提前预约办理,预约路径为:登录“i莞家”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选择任一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服务(政策兑现)。
项目来源
关于开展东莞产品境外展销中心建设项目等11个政策兑现事项申报工作的通告 https://dgboc.dg.gov.cn/gkmlpt/content/4/4542/post_45425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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