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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广东省
信息来源: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距申报截止18天
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项目
申报时间: 2025-09-05 ~ 2025-09-30
阅读人次: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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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人工智能 机器人
申请条件
一、奖补对象 广东省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中,2024年工信部新认定的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含复核不通过后,再次被认定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奖补对象应在广东省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近3年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严重违法违规情况,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二)人工智能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从事人工智能业务,具备相关基础设备条件和专门经营场所。人工智能业务包括: 基础支撑业务。包括基础数据、智能芯片、智能传感器、计算设备、算力中心、系统软件、开发框架、软硬件协同以及人工智能管理、测试评估、安全、治理等。 关键技术业务。包括机器学习、知识图谱、大模型、自然语言处理、智能语音、计算机视觉、生物特征识别、人机混合增强智能、智能体、群体智能、跨媒体智能、具身智能等。 智能产品与服务业务。包括智能机器人、智能运载工具、智能移动终端、数字人、智能玩具、手术机器人、智能医疗器械、脑机接口、护理和服务机器人等产品,以及模型即服务平台、智能应用开发等服务。 行业赋能业务。包括提供智能制造(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智慧城市、科学智算、智能家居、智慧农业、智慧能源、智慧环保、智慧金融、智慧物流、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健康养老、智能药械研发、智慧交通、智慧文旅等行业解决方案。 2.企业的人工智能业务收入需满足以下条件:小微企业上一年度人工智能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50%(含)以上;中型企业上一年度人工智能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30%(含)以上,或上一年度人工智能业务收入不少于2000万元。大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三)机器人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主要经济活动为工业机器人制造、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或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机器人企业主要经济活动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的:工业机器人制造(3491)、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3492)、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3964)。 2.企业属于机器人产品和服务收入应占其上一年度营业收入50%(含)以上。 特别说明:企业同时满足“人工智能企业”“机器人企业”申报条件的,应自主选择其中一个申报类别,并在申报材料中明确提供业务及收入构成依据,不得重复申报。
支持力度
(一)基础奖补:珠三角地区每家企业奖补100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2025年度基础奖补资金即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已于2025年8月公示下达)。 (二)额外奖补:各地级以上市给予本地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的,省财政进一步参照地市奖补金额,再按1:1比例予以额外奖补。基础奖补与额外奖补总额度最高为200万元,对于先后获评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的,按照就高原则奖补,不重复叠加。本项所称地市奖补,仅指对本地2024年首次获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的直接奖励。
申请材料
申报单位须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2024年度审计报告、信用广东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书、其他需补充的材料。
项目来源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5年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https://gdii.gd.gov.cn/zwgk/tzgg1011/content/post_47700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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