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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福田区金融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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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支持
申报时间: 2023-10-23 ~ 2023-11-30
阅读人次: 224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8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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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金融业
申请条件
一、支持对象 本政策适用于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在福田区的金融企业(机构),具体支持范围如下: (一)由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核发金融行业许可证的企业(机构),是指: 1.金融企业总部,是指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福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一定区域内的企业行使投资控股、运营决策、集中销售、财务结算等管理服务职能的总机构,包括银行、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互联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证券公司、证券资产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相互保险组织等经营性金融企业,以及经核准或授权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 2.金融控股公司,是指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国发〔2020〕12号),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深圳注册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金融控股公司。 3.符合条件的金融企业分支机构,是指隶属于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企业总部的深圳市级分公司或符合条件的分支机构。 4.金融企业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专业子公司。 5.商业银行专营机构,是指商业银行针对本行特定领域业务所设立的、有别于传统分支行的机构,并具备以下特征:针对某一业务单元或服务对象设立;独立面向社会公众或交易对手开展经营活动;经总行授权,在人力资源管理、业务考核、经营资源调配、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等方面独立于本行经营部门或当地分支行。商业银行专营机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信用卡中心、票据中心、资金运营中心等。 6.非金融支付服务机构,是指依法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办理网络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等支付服务的非金融机构。 7.外资金融机构,是指外资金融机构法人、深圳市一级分支机构以及国际知名金融机构的深圳办事处等。 (二)地方金融组织,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金融管理部门相关监管规则或者深圳市政府相关规范性文件等依法设立、由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类金融企业,包括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各类交易所、区域性股权市场等。 (三)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企业。 (四)符合条件的股权创投管理企业、私募证券管理企业、股权创投基金、经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准试点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外商独资私募证券投资机构(WFOE PFM)。 (五)符合条件的产业投资主体。 (六)符合条件的家族财富管理办公室、持股平台等其他财富管理机构。 (七)符合条件的征信、资信评估、评级、金融媒体、金融培训、风险控制、法律调解、要素交易平台等金融服务企业(机构)及金融基础设施运营机构。 (八)符合条件的相关行业协会、研究机构、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社团组织等。 (九)符合条件的专业园区(楼宇)业主(运营方)。 二、项目条件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企业(机构): (1)银行业企业(机构):2022年福田区本外币存贷款合计余额5亿元(含)以上,或福田区营业收入同比增量1000万元以上的银行业企业(机构); (2)证券业企业(机构):2022年在福田区综合指标1000万元(含)以上或营业收入1亿元(含)以上的证券公司总部;2023年在福田区1-11月累计证券交易额3000亿元(含)以上的证券公司深圳分公司(汇总其管辖的福田区分支机构);2023年在福田区1-11月累计证券交易额1500亿元(含)以上的证券公司分支机构(深圳分公司未管辖的分支机构或深圳分公司注册地不在福田的其他分支机构); (3)保险业企业(机构):2022年福田区保费收入1亿元(含)以上,或2022年福田区保费收入同比增量1000万元(含)以上;保险公司法人机构(以下简称“法人总部”)在福田区的,原则上应由法人总部作为申报主体,法人总部不在福田区的,可由其市一级分支机构作为申报主体; (4)公募基金、证券资产管理公司、期货公司等企业(机构):2022年在福田区综合指标1000万元(含)以上或2023年在福田区1-11月累计证券交易额1000亿元(含)以上的公募基金、证券资产管理公司;2022年在福田区综合指标1000万元(含)以上或营业收入1亿元(含)以上的期货公司;2023年在福田区1-11月累计证券交易额5000亿元(含)以上的银行理财子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私募证券管理企业; (5)其他金融业企业(机构):2022年福田区综合指标1000万元(含)以上,或2022年福田区营业收入同比增量1亿元(含)以上的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 (6)产业投资主体:2022年在福田区综合指标200万元(含)以上的产业投资主体; (7)股权创投管理企业、私募证券管理企业:2022年在福田区综合指标500万元(含)以上的股权创投管理企业、私募证券管理企业; (8)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外商独资私募证券投资机构(WFOE PFM):2022年在福田区综合指标200万元(含)以上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外商独资私募证券投资机构(WFOE PFM); (9)金融科技企业: ①2022年在福田区综合指标200万元(含)以上,且为香蜜湖金融科技生态库成员的金融科技企业(包括数字人民币产业链企业,如提供数字人民币相关业务解决方案、SaaS服务等软件信息技术企业;开展数字人民币相关业务的非银行支付机构;提供数字加密和网络安全服务、加密相关芯片制造,数字认证企业等等); ②与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支持成立的供应链金融试点平台运营机构签署合作协议、与福田辖区内银行网点对接业务的金融科技企业,且注册登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均在福田区,并为香蜜湖金融科技生态库成员。 (10)地方金融组织:2022年在福田区综合指标300万元(含)以上或营收规模5000万元(含)以上的地方金融组织。
支持力度
依据规模等条件,给予一般不超过800万元的高质量发展支持。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请单位证照(营业执照); 3、(1)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核发金融行业许可证的企业提交相关许可证等佐证材料; (2)产业投资主体提供第三方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出具的产业投资主体与创设母公司之间股权关系的核查证明文件; (3)股权创投管理企业、私募证券管理企业提供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准、批复、备案或年检材料,或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页面; (4)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外商独资私募证券投资机构(WFOE PFM)提供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准设立试点企业等证明文件; (5)金融科技企业提供香蜜湖金融科技生态库成员确认函(按要求提交相应申请材料后,通过微信小程序“深金科汇”查询下载); (6)受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的金融企业提交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批复、备案或年检等佐证文件(如有); (7)符合条件的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资质文件等佐证材料; 4、(1)银行、保险业、其他金融业: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22年申请单位纳税证明; (2)证券公司总部、证券资产管理公司、公募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产业投资主体、股权创投管理企业、私募证券管理企业、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外商独资私募证券投资机构(WFOE PFM)、金融科技企业、地方金融组织:福田区税务部门出具的2022年申请单位纳税证明及代扣代缴税费相关税票(代扣代缴个税需提供2022年完整月份税票和纳税明细表,明细表模板附件可下载); 5、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完整版); 6、(1)银行业提供2022年末及2023年2-6月各月深圳市金融机构分区存贷款统计表、2022年末深圳市金融业财务状况月报表; (2)证券公司总部、其他金融业、期货公司、地方金融组织提供2022年12月深圳市金融业财务状况月报表; (3)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分公司、营业部)提供2023年XX证券公司福田区证券交易额证明(参考模板); (4)保险业提供2022年3月、6月、9月、12月深圳市保险业经营情况报表(未向市统计局报送保费收入数据的保险公司法人机构提供其市一级分支机构2022年3月、6月、9月、12月深圳市保险业经营情况报表); (5)产业投资主体、股权创投管理企业、私募证券管理企业、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外商独资私募证券投资机构(WFOE PFM)提供招引企业的清单及佐证材料(如有); (6)金融科技企业提供申请单位简介、2022年审计报告(应提供申请单位单体财务报表,不含其子公司财务数据,②类金融科技企业无需提供)、申请单位在福田区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自评报告及有关佐证材料; 7、银行业(仅限银行理财子公司等,如有): (1)企业在福田辖区内银行网点存款余额及各银行网点余额明细表(盖企业章,需包含2022年末及2023年2-12月各月末数据) (2)福田辖区各相关银行网点流水清单(盖银行章,需显示2022年末及2023年2-12月各月末存款余额); 8、申请供应链金融业务支持的金融科技企业另需提供: (1)供应链金融试点平台受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准、批复、备案、回函等佐证文件; (2)企业在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期间的《业务对接情况证明》(参考模板)、相关银行网点流水清单(盖银行章) (3)企业与平台运营机构签订的合同; 9、福田区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项目来源
2023年深圳市福田区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申请指南 https://qfzx.szft.gov.cn/public/information/detial/page?id=20231019746347402860208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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