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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龙岗区
信息来源: 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待定
金融业-金融机构办公用房租赁扶持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20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15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金融业
申请条件
在龙岗辖区内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不含工业用地上的产业用房)且合同期在3年以上的地方金融组织、金融科技企业。 地方金融组织:是指依法设立、由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的金融企业,包括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区域性股权市场等。 金融科技企业:1.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并颁发许可证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持牌金融机构”)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不低于30%且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从事金融科技业务的企业。2.由大型互联网公司控股的,运用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生物识别等相关技术为金融机构提供技术支持、赋能,促进金融业转型升级,增强核心竞争力的科技企业。大型互联网公司是指市值在150亿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年营业收入在1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互联网企业。3.为持牌金融机构提供金融科技服务,业务模式成熟、技术水平高、连续两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亿元且金融科技服务业务占比不低于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0%的科技企业。4.其他致力于推动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与金融业务深度融合,推动金融业发展提质增效,经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审核报市政府认定的科技企业。
支持力度
按房屋租金市场指导价的30%给予1年租金补贴,入驻市、区认定的重点金融楼宇(不含工业用地上的产业用房)的,给予3年补贴。单个机构补贴总额不超过150万元。
申请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项目来源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关于支持金融业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www.lg.gov.cn/xxgk/zwgk/flfg/bmgfxwj/content/post_101233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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