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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龙华区
信息来源: 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待定
建筑业现代化数字化转型升级-企业落户奖励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22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50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建筑业
申请条件
一、支持范围 适用于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且纳入龙华区建筑业统计的建筑业企业和在我区实行低碳绿色建筑项目的建设单位。 二、申请条件 申报支持资金的单位,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未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违法分包等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以及未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二)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项目条件 新落户的建筑业企业,具备施工总承包特级(或综合)资质且纳入统计数据当年产值和增加值均保持正增长。
支持力度
下一年度一次性支持500万元;具备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甲级)资质且纳入统计数据当年产值和增加值均保持正增长的,下一年度一次性支持200万元。
申请材料
1.《龙华区建筑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依申请类型提供); 5.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表复印件(依申请类型提供,应当与上报市统计局保持一致); 6.核准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明材料(由证监会出具,依申请类型提供)。
项目来源
深圳市龙华区关于进一步支持我区建筑业现代化数字化转型升级若干措施有关资金支持的申报指引 http://www.szlhq.gov.cn/bmxxgk/zfhjsj/dtxx_124333/tzgg_124335/content/post_97514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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