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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杭州市
信息来源: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待定
支持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平台自律和管理创新专项资助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24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高技术服务 互联网
申请条件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若干举措》中新增的市场监管领域资助或补助项目。依法从事平台经济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法人、非法人组织(以下简称组织机构),均可申请本细则涉及的项目。为主播、达人提供策划、运营、经纪、培训等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MCN机构)参照平台企业,适用本细则。 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请本实施细则中的不同项目;已享受市级、区级其他政策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支持力度
对平台企业或MCN机构,征集如下项目:1.平台及相关经营主体商业秘密保护意识能力提升;2.平台内市场混淆、诋毁商誉、广告违法、虚假宣传、刷单炒信、商业贿赂、恶意滥用平台规则等行为平台合规管控能力或相关经营主体自律合规能力提升;3.平台数据权益安全及合规获取、使用及平台合规管控能力提升。对经评定的培育项目,通过验收后,单个项目补助金额20万元至100万元。
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向所在区、县(市)市场监管局(以下简称区县局)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申报类项目应涵盖相关证明文件、成果材料、有关指标等,征集类项目应详细阐述项目背景、目标任务、实施方案、预期成果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区县局初审后,行文推荐至市局。
项目来源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支持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s://scjg.hangzhou.gov.cn/art/2026/2/4/art_1229144701_1863805.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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