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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龙华区
信息来源: 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待定
金融业发展-购买科技保险产品资助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18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3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建筑业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一)申请第三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税务关系在龙华区,若企业纳入了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其统计关系须在龙华区。 (二)申请第三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需购买指定的科技保险产品(由中国银保监会和科技部批准的科技保险险种),并实际支付保险费。 (三)符合申报条件的,一年内申报有效,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追溯。 (四)申报年度及上年度经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或上级行政机关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核查通过。 (五)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支持力度
给予实际缴纳保险费50%的支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龙华区科技金融支持类申请书》(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需提供后两项)。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多证合一新版,未换领多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以上需年度检验合格。 (四)税务部门提供的上年度企业分税种纳税证明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至申报之日的分税种纳税证明复印件。 (五)申请第三款的还需提供: 1.科技型中小企业证明材料复印件(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站“http://www.innofund.gov.cn/”)。 2.保险合同或保险单复印件。 3.保险费发票及对应的银行流水复印件。 以上申报材料扫描上传至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后,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应准确、齐全、清晰。纸质材料原则上以A4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按照材料清单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项目来源
龙华区金融工作局关于开展《深圳市龙华区支持企业利用债务性融资工具若干措施》《深圳市龙华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促进产融结合若干措施》2022年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szlhq.gov.cn/bmxxgk/jjcjj/dtxx_124217/tzgg_124219/content/post_99603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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