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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东莞市
信息来源: 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距申报截止14天
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影视演艺类)-扶持影视精品制作发行
申报时间: 2025-10-13 ~ 2025-10-31
阅读人次: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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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文化创意设计
申请条件
一、申报主体 在我市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影视产业或演艺产业开发、生产、经营和中介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或行业协会。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二)不存在知识产权权属纠纷;无重大诉讼或仲裁。 (三)同一申报主体同一年度只能获得一项资助。 三、资助条件 聚焦现实题材、历史题材、革命题材、传统文化题材、未来科技题材以及具有创新创意的选题,完成优质电影、电视剧制作并发行放映。
支持力度
经评审择优,对优质电影、电视剧制作并发行放映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350万元的分段资助。
申请材料
(一)2025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影视演艺类)申报表 (二)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三)申报单位2024年的财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纳税信用评价证书 (四)其他与申报项目相关的法律文书和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等证明材料 (五)承诺书 (六)专项所需其他材料: 1.申报项目创作生产计划和进展情况的内容材料,包括影视艺术类项目的大纲和完整剧本、脚本、导演台本;样片或样碟 2.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签订的投资合同、与主创人员签订的创作合同、编剧授权证明、原著作权人的改编授权书等
项目来源
关于开展2025年东莞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潮玩动漫类、电子竞技类、影视演艺类、其他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wglt.dg.gov.cn/gkmlpt/content/4/4445/post_4445554.html#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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