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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福田区
信息来源: 福田区科技创新局
待定
科技创新-创新载体支持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85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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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建筑业 汽车制造业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一、支持对象 本措施适用于符合政策支持条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科技型企业,符合条件的科研机构,服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二、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 1.承担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国家、省、市级重大创新载体建设任务,上年度获得市级主管部门(深圳市科技创新局)支持,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2.申请项目须为申请单位近3年内组织实施的项目,获主管部门下达通知、立项批复等证明文件或已在深圳市创新载体名单内公示。(深圳市创新载体名单http://stic.sz.gov.cn/kjfw/cxzt/szscxztmd/content/post_2905635.html)
支持力度
对承担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国家、省、市级重大创新载体建设任务的,依条件给予一般不超过2000万元支持。由市级升级为省级、省级升级为国家级的,给予差额部分支持。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纳税的有关证明材料 3、创新载体证明材料(下达通知、立项批复、合同书或任务书等) 4、项目进展报告(包括项目研究内容、任务完成情况、团队人员情况、科研设备情况、科技成果情况、经费执行情况等) 5、上级经费拨付证明材料、经费支出凭证(包括发票、合同关键页、转账凭证等)
项目来源
2024年深圳市福田区推动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申请指南 https://qfzx.szft.gov.cn/public/information/detial/page?id=20240730849624422423199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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