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申报下一批
质量品牌领域专项-深圳品牌传播推广项目
申报时间: 2023-11-08 ~ 2024-01-31
阅读人次: 305
申报下一批
一键匹配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文化创意设计
申请条件
项目时间:2023年立项,立项后实行合同制管理。 申报条件由基本资助条件和专项资助条件两部分组成。 基本资助条件: (一)项目实施单位为成立运行一年以上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属于按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可视同法人单位的组织; (二)项目实施单位为资助项目的执行人,是项目管理的主体,联合体实施的应以合作协议方式确定主导单位为项目实施单位,联合体的所有单位均须符合本条第一项的规定;资助项目涉及知识产权归属的,应提供知识产权权属保证承诺书; (三)资助项目实施地为深圳市行政区域(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所处行业不属于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禁止发展类”和“限制发展类”,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四)项目实施单位持续诚信合法经营,未被列入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生效期内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五)项目实施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规性负责,资助项目不存在向市有关部门相关项目资助计划多头或重复申报情形;不存在将本属同一完整事项的项目刻意分拆、虚假包装成两个及以上项目并多头申报本专项资金所列项目情形;不存在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情形; (六)项目实施单位具备实施资助项目所需的资金、专业技术团队、设备设施和管理能力,财务会计制度健全;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专项资助条件: (一)项目需提前申报备案,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分为立项申报和审核验收两个阶段,立项后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明确项目任务、验收要求、完成时限、绩效目标等内容。 (二)项目内容为面向深圳品牌群体开展的创意设计、形象宣传、营销策划、精准推广等综合服务。面向企业个体的商业化品牌推广项目不受理申报。 (三)项目传播面广、触达有效,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网点、赛事会展、媒体平台,电商网站、社交软件以及其他新媒体,并采取了新颖独到的传播技术、方式和手段。 (四)项目的实施对提高深圳城市品牌知晓率、转化率有明显促进作用,其中线下渠道推介不少于20家品牌企业群体,线上渠道推介不少于10家品牌企业群体,且延续时长累计超过48小时,受众触达量不少于5万人次。
支持力度
每个项目予以最高80万元资助。同一单位当年获资助项目不超过1项。
申请材料
申报材料由基础申报材料和专项申报材料两部分组成。 基础申报材料: (一)资助项目申请表和承诺书 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在线填报申请表、承诺书。 (二)资金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如资金分配协议书等)。 专项申报材料: (三)立项申报材料: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任务、验收要求、完成时限、绩效目标、违约责任等内容); (四)审核验收材料:项目合同、项目实施报告、体现项目实施过程及结果有效性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媒体报道、原创广告、音视频或宣传作品、展演活动记录、传播记录、调查统计数据等)。
项目来源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深圳市质量品牌领域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amr.sz.gov.cn/xxgk/qt/tzgg/content/post_10940540.html
项目申报
项目名称: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提交申报
    项目申报提交成功 请等专属客服联系
    确定
    会员登录
    未绑定公司 需要先绑定公司才能一键匹配
    取消操作
    立即绑定
    绑定公司
    绑定公司后,可在“会员中心-资料设置- 个人信息 ”中修改
    立即绑定
    公司绑定成功 请继续操作
    再看看
    继续匹配
    一键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