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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光明区
信息来源: 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待定
深港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在孵企业启动资助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311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建筑业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其他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入驻深港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的企业,对考核合格的予以支持。 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与不合格五种。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视为不合格: (一)不按要求参加由区科创中心组织的考核; (二)不按规定缴纳水电费、管理费等费用(欠费超过3个月); (三)对基地环境造成污染,且拒不整改; (四)未在基地正常开展工作(如:无正当理由长期无人办公); (五)年度考核材料或资助申请材料弄虚作假; (六)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七)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支持力度
依据考核结果,予以在孵企业启动资助,所需资金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列支。考核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基地在孵资格。
申请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项目来源
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公开征求《光明区深港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http://www.szgm.gov.cn/gmkjcxj/gkmlpt/content/11/11135/post_11135549.html#1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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