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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深圳市
信息来源: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待定
数字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举办游戏赛事和活动资助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104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电子竞技产业 文化创意设计 互联网
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从事本规程第一章第二条确定的相关行业的开发、生产经营和中介、研究活动的单位。 (二)申报单位主营业务应属于本规程第一章第二条确定的行业门类范围。 (三)申报单位提交的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应客观真实。 (四)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内无逾期未办理验收、无验收未通过的财政资助项目。 (五)申报单位具备相应的资金、人员、场地、设备等主要保障条件,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六)申报单位不存在就同一项目内容向市有关部门进行多头申报、重复申报的情形。 (七)申报单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条件 (一)资助条件: 1.项目属于国际或全国性游戏赛事或活动,行业影响广泛,带动作用明显。 2.项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赛事类项目以游戏开发创作、团队孵化培育为核心,参赛队伍不少于100支,其中市外参赛单位不低于20支,总奖金额不低于20万元; (2)活动类项目为游戏展会、游戏嘉年华或游戏开发者大会等产业活动,总投入不低于100万元,市内外主流媒体和专业媒体对活动进行报道,其中:游戏展会为以游戏为核心主题的独立展会,实际用于游戏展览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或线下游戏相关参展单位不少于100家(其中来自市外的参展单位不低于20家);游戏嘉年华活动场地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游戏开发者大会等产业活动线下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3.申报单位须为赛事或活动的主办单位或拥有活动承办权。有多个主办或承办单位的,应由承担民事责任的一方申报,并出具委托协议。 4.项目在深圳市内举办,且完成时间在申报通知发布前一个年度内。 (二)资助范围:举办赛事或活动实际产生的奖金、会务、场地租赁与搭建、设备租赁、服务(策划、安保、劳务、保险等)等核心运营费用,以及开闭幕式、配套活动、宣传推广等延伸性投入。
支持力度
按照不超过投入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申请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项目来源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推动数字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 https://wtl.sz.gov.cn/ztzl_78228/tszl/whcy/whcyflfg/content/post_12730013.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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