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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龙岗区
信息来源: 龙岗区民政局
待定
支持行业协会发展专项资金-行业协会创先争优奖励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06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现代服务业
申请条件
符合龙岗产业发展定位和方向,服务于龙岗产业发展的行业协会,在《实施细则》实施后获得国家、省、市级表彰荣誉,且在获表彰荣誉后的12个月内进行申报。
支持力度
获得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部委表彰荣誉的给予10万元资助;获得广东省委、省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表彰荣誉的给予5万元资助;获得深圳市委、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表彰荣誉的给予3万元资助。同一事项(项目)获得多项或多级荣誉,按最高级别荣誉予以一次性奖励。
申请材料
1.《龙岗区支持行业协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附件1); 2.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协会近两年纳税证明(成立不足两年的,提交成立至申报时前一月期间的纳税证明),请行业协会从税务部门系统中导出,打印提交; 4.信用报告,请行业协会注册登录“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打印提交; 5.行业协会简介、申请奖励的项目说明以及表彰荣誉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表彰荣誉有关文件复印件、表彰荣誉证书复印件或牌匾照片等)。 上述材料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复印件上须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来源
2024年龙岗区民政专项资金支持行业协会发展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http://www.lg.gov.cn/xxgk/zwgk/tzgg/content/post_11170720.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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