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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东莞市
信息来源: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待定
市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标准化专家工作室资助项目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01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5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科研单位
申请条件
(一)支持范围 1、国际标准组织、国外先进标准组织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分技术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在东莞成立标准化工作室; 2、由国家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或同等及以上级别专家担任负责人,国内一流科研机构、标准化研究机构在东莞成立标准化研究服务分支机构或工作站。 (二)一般条件 不存在《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若干规定》和《东莞市“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得申报或不予资助的情况,且规上工业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资金不得为零。 (三)项目条件 1、国际标准工作室需同时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1)本市依法成立的法人组织; (2)服务于东莞市重要标准国际化项目工作:提交工作室建设方案相关材料,经市业务主管部门批准授予“国际标准化专家工作室”所在的本市法人单位,以签订合同的方式明确工作室工作任务书,以充分发挥国际标准化专家在国际国内标准转化、高端人才培养及团队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培育国际标准,促进国际交流方面的作用; (3)创立人为国际标准组织、国外先进标准组织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 2、中国标准化组织分支机构,应当同时“本市依法成立的法人组织”和“服务东莞市重要标准化研究项目工作”条件外,还需符合下列申请条件之一: (1)负责人为国家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或同等及以上级别专家); (2)国内一流科研机构、标准化研究机构在东莞成立标准化研究服务分支机构或工作站。
支持力度
1、向国际标准工作室分两期给予最多50万元资助经费,第一期在批准授予“国际标准化专家工作室”后拨付90%,第二期按合同约定的中期绩效考核合格后拨付10%。 2、向中国标准化组织分支机构分两期给予最多10万元资助经费,第一期在批准授予“标准化专家工作室”后拨付90%,第二期按合同约定的中期绩效考核合格后拨付10%。
申请材料
(一)资格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银行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 3、申报个人项目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本市工作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险相关证明材料。 (二)《2022年度东莞市标准化战略项目资助申请书》。 (三)佐证材料 申报标准化专家工作室的,应提交标准化专家资质证明材料、与工作室承接单位签订的服务合同及工作室任务书、工作计划、评分表提及的其他相关材料。
项目来源
关于印发《2022年东莞市促进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标准化战略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dgamr.dg.gov.cn/gkmlpt/content/3/3813/post_3813800.html#3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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