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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福田区
信息来源: 福田区科技创新局
待定
科技创新-前期备案运营机构租金支持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38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2000万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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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产业园
申请条件
一、支持对象 本措施适用于符合注册登记地、税务关系和统计关系均在福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科技型企业,符合条件的科技基础设施及科研机构,服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以及符合条件的个人。 二、项目条件 已经认定的创新型产业空间。
支持力度
运营机构租金支持按照以下方式予以支持。由福田区科技创新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或区物业中心,对运营机构承租或自有物业的租赁价格进行实地调查,出具租赁价格报告,产业部门按此租赁价格报告给予运营机构60%的租金支持,支持时间为三年。单个运营机构租金支持最高每年2000万元。接受政府租金支持的创新型产业空间运营机构,其物业对外出租价不得高于其运营物业租赁价格报告的50%。 企业或团队已入驻本政策支持的孵化载体的,不得再次申请本政策中华强上步片区创新创业专项支持的初创企业支持租金支持和国高企业租金支持。
申请材料
1、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运营机构上年度纳税证明(非事业单位提供); 5、一个月内的信用报告(自行在“信用中国”下载打印); 6、运营机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 7、运营机构的房产证明(自有物业提供)或承租合同及租赁凭证(非自有物业提供); 8、上季度运营机构缴纳的租金发票(自有物业可不提供); 9、与福田区科技创新局签订的运营监管协议。
项目来源
2022年深圳市福田区推动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申请指南 https://qfzx.szft.gov.cn/public/information/detial/page?id=20220729584373014367207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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