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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龙华区
信息来源: 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待定
数字文化产业发展-鼓励文化市场主体集聚发展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88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文化创意设计
申请条件
1.申报主体工商注册地、实际经营地、税务征管关系均在龙华区,若企业纳入了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其统计关系须在龙华区; 2.企业经营范围及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生产产品属于数字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范畴; 3.企业需为龙华区纳统企业或主管部门认定的优质企业。
支持力度
1.对新入驻数字经济产业园(数字文化)且符合数字经济主导产业定位的纳统企业或经主管部门认定的优质企业,按其租赁自用面积(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以及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的50%,给予每月每平方米10元的租金支持,单个企业每年资助面积最高10000 平方米,累计最多可享受36个月的资助。 2.对新入驻数字经济楼宇(数字文化)且符合数字经济主导产业定位的纳统企业或经主管部门认定的优质企业,按其租赁自用面积(不含附属和配套用房以及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的50%,给予每月每平方米40元的租金支持,单个企业每年资助面积最高2000平方米,累计最多可享受36个月的资助。
申请材料
1.《深圳市龙华区促进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申请书》(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2.营业执照复印件(多证合一新版,未换领多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3.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未满一年可提供验资报告); 4.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5.数字经济产业园(数字文化)、数字经济楼宇(数字文化)认定文件; 6.入驻租赁合同; 7.申报补贴期间的房租发票、银行流水与付款凭证。 以上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齐全、清晰扫描上传至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
项目来源
关于开展2023年龙华区数字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 https://www.szlhq.gov.cn/bmxxgk/whgdlytyj/dtxx_168174/tzgg_168176/content/post_10772998.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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