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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国家部委
信息来源: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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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
申报时间: 2025-01-22 ~ 2025-09-05
阅读人次: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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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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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一)自 2023 年起获得国资计划(A、B、C档)资助的人员。 (二)国资计划获选人员在本站从事博士后研究满18个月。 (三)国资计划获选人员在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且须在出站前进行申报。
支持力度
按照博士后日常经费有关管理办法,获得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以下简称国资计划)A、B、C档资助的人员均须在出站前(一般应为获资助18 个月至资助期满时)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对获资助人员择优予以一次性资助。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标准分为三档,一档资助标准为每人 10 万元,二档资助标准为每人6 万元,三档资助标准为每人 4 万元。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申请材料
国资计划获选人员参照《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书(模板)》(附件 3-1),在从事本站博士后工作18个月至 24 个月期间,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版块申报并提交。国资计划获选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申报的,一般应于在站时间满3 年前完成申报,未完成申报的不得办理出站手续。
项目来源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www.chinapostdoctor.org.cn/article?inid=dd65329c-1116-4ca4-a483-ea279c34a491&catname=%E9%80%9A%E7%9F%A5%E5%85%AC%E5%91%8A&catid=8c892b1c-4ade-4a5f-9a87-5e736cb5e9f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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