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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东莞市
信息来源: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待定
东莞市政府质量奖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51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100万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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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产业园 建筑业 传统实业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传统服务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公共服务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一 、申报对象 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制造业、服务业(含公共服务业)和建筑业企业(组织)。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组织)需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3年以上; (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具有良好的经营绩效或社会服务成效,居于市内同行业前列; (三)符合国家、省和市的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列入国家强制监督管理范围的应取得有关证照; (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未发生《关于印发<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东财(2017)3 41号)规定不予资助具体范围中的情形。
支持力度
2020年度东莞市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组织)不超过3家,每家一次性资助100万元;东莞市政府质量奖鼓励奖获奖企业(组织)不超过6家,每家一次性资助50万元;2020年度东莞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获奖企业(组织)不超过10家,获奖企业授予奖项荣誉,不予奖金奖励。
申请材料
(一)各申报企业(组织)填写《2020年度东莞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提交1式6份,同时提交1个包含申报材料电子文档的U盘。申报材料封面统一用白色A4纸,材料内容采用4号字体双面打印,沿长边装订,不要采用硬皮材质。 (二)申报材料中的实施卓越绩效自我评价报告应对照评审标准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编写,控制在60000字以内;质量管理实践总结报告应对照《东莞市政府质量奖质量管理实践总结评分方法》编写,控制在8000字以内;使用的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自我评价报告、质量管理实践总结报告、有效证书证明材料可分别单独装订成册。
项目来源
关于开展2020年度东莞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dgamr.dg.gov.cn/gkmlpt/content/3/3017/post_3017567.html#3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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