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所属地区: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信息来源: 前海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申报下一批
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跨境业务(跨境金融资产转让)
申报时间: 2023-10-16 ~ 2023-11-15
阅读人次: 221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100万
申报下一批
一键匹配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金融业
申请条件
申请扶持的企业及个人所在的企业,应同时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一)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在前海。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健全的财务制度、独立核算。 (三)申报及审核时未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经营异常名录。 (四)申报及审核前五年无刑事犯罪记录(设立未满五年的,自设立后无上述情况);申报及审核前三年内无未决及未整改完毕的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设立未满三年的,自设立后无上述情况)。 上述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是指申请企业存在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而受到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违规申报使用前海产业发展资金、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形。
支持力度
鼓励开展跨境金融资产交易。对前海区内交易场所成功开展跨境金融资产转让的,给予交易资产规模的0.1%、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单家机构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在前海区内注册且成功开展跨境金融资产转让的金融机构,给予交易资产规模的0.01%的奖励。单个金融机构单笔奖励不超过10万元、每年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申请材料
一、基础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2、深圳市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3、本年度纳税证明 4、基本信用信息(深圳信用网打印,含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成立时间、股东等信息) 5、企业承诺书(承诺提供全部材料真实性及违反承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其他前海管理局要求的材料(如需) 说明:申请机构均需提交上述基础申报材料。 二、跨境金融资产转让补充材料 1、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出具的备案文件材料(如有) 2、金融资产跨境转让协议等相关材料(如有) 3、资金划转凭证 说明:以外币计价的跨境金融资产转让,原则上以转让日汇率全折人民币进行申报。
项目来源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2022年第二批) http://qh.sz.gov.cn/sygnan/qhzx/tzgg/content/post_10202237.html
项目申报
项目名称: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提交申报
    项目申报提交成功 请等专属客服联系
    确定
    会员登录
    未绑定公司 需要先绑定公司才能一键匹配
    取消操作
    立即绑定
    绑定公司
    绑定公司后,可在“会员中心-资料设置- 个人信息 ”中修改
    立即绑定
    公司绑定成功 请继续操作
    再看看
    继续匹配
    一键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