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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坪山区
信息来源: 坪山区科技创新局
待定
科技创新专项-股权融资奖励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314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50万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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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传统实业 电子商务 军工业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交通/物流/供应链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一)在坪山区注册、纳税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和生产经营的企业; (二)2020年或2021年获得清科集团发布的中国股权投资年度排名榜单天使投资人前10强(或最活跃天使投资人、最佳天使投资人)、早期投资机构前30强天使投资或早期投资(详见附件6)。 (三)资助基数为企业2021年实际到账的现金投资额。
支持力度
(一)对近2年获得清科集团发布的中国股权投资年度排名榜单天使投资人前10强、早期投资机构前30强天使投资或早期投资的企业,给予其实际获得现金投资额2%、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二)建立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支持科技创新投资机制。对落户坪山并已获得专业投资机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的种子期、初创期企业,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可按照《坪山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的要求实施,并按其规定退出。
申请材料
(一)《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表(股权融资奖励)》(在申报系统填写);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签字样本; (三)2021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 (五)天使投资或早期投资机构(清科集团发布的中国股权投资年度排名榜单天使投资人前10强、早期投资机构前30强)有关证明材料; (六)与天使投资或早期投资机构签订的投资合同或协议; (七)天使投资或早期投资机构投资资金的进账凭证复印件。
项目来源
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szpsq.gov.cn/pskjcxfws/gkmlpt/content/9/9984/post_9984430.html#16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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