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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南山区
信息来源: 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距申报截止5天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旅游项目升级完善等资助项目
申报时间: 2025-05-30 ~ 2025-06-13
阅读人次: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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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现代服务业
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南山辖区依法实际从事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以及实际经营地在南山区的旅游企业在南山辖区设立、经营的分支机构; 2.履行相关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项目实施地或数据申报地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支持力度
(一)支持国家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酒店、邮轮游艇运营等旅游相关企业开发新项目和新景点,升级改造景区旅游设备设施、酒店接待设施,购买邮轮游艇或游船设备,完善旅游购物、旅游厕所等配套设施,发展旅游在线服务、智慧旅游等旅游信息化项目,按照不超过企业支付的15%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可申报一次,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申请项目限上一年度竣工且实施地在南山区,合同数不超过10个,投入时间不超过上两年度,投入额不低于50万元。 (二)上年度营业收入小于5000万元、并且上年度在南山区统计在库的申报主体,每家单位年度补贴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上年度营业收入大于等于5000万元、小于等于20000万元,并且上年度在南山区统计在库的申报主体,每家单位年度补贴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 上年度营业收入大于20000万元、小于等于30000万元,并且上年度在南山区统计在库的申报主体,每家单位年度补贴额最高不超过90万元; 上年度营业收入大于30000万元,并且上年度在南山区统计在库的申报主体,每家单位年度补贴额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营业收入以区统计局确认的数据为准。
申请材料
(一)登录“i南山企业服务综合平台”https://www.inanshan.org.cn/,在线填写《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分项资金—旅游项目升级完善等资助项目申请书》; (二)《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分项资金—旅游项目升级完善等资助项目》填表声明与保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五)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税务系统直接下载带有税务机关印章的电子版); (六)申请该项目的企业还需提供: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2.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3.与项目实施有关的合同、协议(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4.项目投入明细表,其中须包括合同时间、合同名称、合同金额等(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5.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提供的项目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6.项目实景照片(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七)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备注:本项目无需提交纸质件
项目来源
关于开通2025年度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分项资金第三批项目申报的通知 https://www.szns.gov.cn/nswhgdlyty/gkmlpt/content/12/12204/post_12204390.html#15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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