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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广东省
信息来源: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待定
科技创新普及专题竞争择优类项目(广东科普联盟建设)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249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5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公共服务
申请条件
(一)申报内容。 支持科普旅游、健康科普、科普产业、科普传播等各种行业组织,整合政府、社会、企业的科普资源,建设科普创新发展联盟。制定科普创新联盟章程和发展规划,搭建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平台,引导联盟成员单位积极开展科普传播等工作,通过联盟集合行业力量,协同创新科普产品,丰富科普供给,完善科普服务,提升科普条件能力。 (二)考核指标。 1.每年召开不少于1次联盟工作会议,制定宣布行业科普联盟章程和发展规划,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2.每年举办不少于1次科普研讨交流活动; 3.组织联盟成员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等开展科普活动,参与人数不少于5万人次。 (三)申报条件。 1.联盟应当在2020年1月1日前成立,并且为全省性的科普联盟,成员覆盖广东省三分之二及以上地市; 2.申报单位应为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并且是联盟发起单位; 3.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联盟组织能力,有承担科普行业民间组织的组织策划、实施工作经验。
支持力度
事前立项,支持强度50万元/项。计划立项不少于2项。项目执行期为2年。
申请材料
(一)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后转入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申报;或者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用户帐号的权限,项目主持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申报。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三)审核推荐。各级科技行政部门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对申报项目严格审查、择优推荐。其中各地级以上市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项目,应由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审核推荐;省直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项目,由其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四)纸质材料报送。本指南项目在申报阶段不需送交申报书纸质材料,待项目立项后,将合同书(一式6份,后补助类项目无需提交)与申报书(一式1份)等纸质材料一起报送至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项目来源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发布2020~2021年度科技创新普及专题指南的通知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059588.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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