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所属地区: 光明区
信息来源: 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申报下一批
投融资奖励
申报时间: 2025-08-25 ~ 2025-09-19
阅读人次: 120
申报下一批
一键匹配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建筑业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一)申报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依规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研发生产活动,符合光明区重点产业发展导向; (二)申报主体获得投资机构股权投资时成立时间不少于一年(含)、不超过5年(含),申报主体2024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含); (三)申报主体具备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或经光明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合成生物企业、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企业等资质(相关资质应覆盖申报主体获得股权投资至今所含年份); (四)向申报主体投资的投资机构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引导基金或其一级参股子基金管理人(查询链接:https://www.tianyancha.com/company/2418034205); 2.深圳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或其一级参股子基金管理人(查询链接:https://www.tianyancha.com/company/3194880556); 3.光明区引导基金或其一级参股子基金管理人(查询链接:https://www.tianyancha.com/company/3341601190); 4.入选2024年度清科“中国股权投资年度排名”榜单(查询链接:https://www.pedata.cn/RANKING/2024/web/list_unveiled.html); (五)申报主体获得的一笔投资由多个股权投资机构共同出资时,以符合条件的投资机构的投资金额部分进行补贴; (六)申报主体融资完成且已完成工商变更,股权结构中包含投资机构; (七)申报主体具备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八)申报主体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支持力度
(一)支持标准:科技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符合条件的投资机构投资(以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可按不超过投资机构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补贴,按40%、60%的比例分两年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 (二)支持方式:事后资助,属核准类项目。奖励资金在光明区经发资金中列支,有数量和额度限制,受区经发资金年度预算总额控制。
申请材料
(一)登录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在线填报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手写签名)和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手写签名); (三)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或经光明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合成生物企业、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企业等资质证明文件; (四)2023年度及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含有防伪标识封面,若申报2024年获得的投资则无需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五)与投资机构签订的日期在规定范围内的投资合同或协议; (六)投资机构投决报告; (七)投资机构投资资金的到账证明及有关票据; (八)完成商事股权信息登记或股份登记有关证明文件; (九)投资机构符合条件的证明文件; (十)投融资奖励的资金使用计划(参考附件1); (十一)融资款未使用完毕的,须提供融资款资金使用计划(参考附件2);融资款已使用完毕的,提供所获融资款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融资款仅针对申报投融资奖励部分); (十二)企业简介(参考附件3); (十三)由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2024年度纳税证明; (十四)2024年度社保缴交明细清单(需有社保局章); (十五)办公场地为申报主体自有物业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非申报主体自有物业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有效期需覆盖贷款合同起始日至补贴申报日(涉及多份合同的需完整提供); (十六)企业信用信息资料(在深圳信用网打印信用报告完整版); (十七)承诺书(详见附件4); (十八)区科技创新局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电子材料:以上所有材料均须加盖申报主体印章后按顺序上传PDF扫描件至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https://cqt.szfb.sz.gov.cn/#/home)。 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审核通过后,请登录深圳市财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平台,按顺序导出带水印的所有材料,加盖申报主体骑缝印章,壹式壹份,A4纸正反面打印,非空白页(含封面)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注:第(十七)项承诺书一式两份,无须胶装,另交原件。
项目来源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发布光明区2025年投融资奖励等4个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www.szgm.gov.cn/gmkjcxj/gkmlpt/content/12/12330/post_12330456.html#11036
项目申报
项目名称: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提交申报
    项目申报提交成功 请等专属客服联系
    确定
    会员登录
    未绑定公司 需要先绑定公司才能一键匹配
    取消操作
    立即绑定
    绑定公司
    绑定公司后,可在“会员中心-资料设置- 个人信息 ”中修改
    立即绑定
    公司绑定成功 请继续操作
    再看看
    继续匹配
    一键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