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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坪山区
信息来源: 坪山区科技创新局
待定
科技创新专项-科技服务机构落户奖励
申报时间: 待定
阅读人次: 324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300万
待定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科技中介 高技术服务
申请条件
(一)申请资助应符合以下基础条件:申请单位的实际经营地须在坪山区。 (二)申请第(一)款、第(二)款资助的单位还需同时满足: 1、在坪山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企业或社会组织纳税地须在坪山区; 2、具有正规的经营场所。 (三)申请第(一)款资助的单位还需同时满足:申请单位的发起设立单位须为国家、省或市级相关职能部门批准成立的各级创新平台。 (四)申请第(二)款资助的单位还需同时满足: 1、2021年专业服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提供服务收入)比重80%(含)以上; 2、机构有与其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人员不少于15名,其中专职人员比例不低于50%,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比例不低于60%;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应占机构人员总数的20%以上; 3、从事研发开发服务的服务机构2021年经审计的研究开发经费不低于200万元;从事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的服务机构需拥有市场监管总局或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从事科技咨询服务的服务机构需拥有2名以上注册科技咨询师;从事知识产权服务的服务机构应为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专利代理机构,拥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从事法律事务的服务机构需拥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截至2021年12月31日,在坪山区新注册满1年(含)。 (五)申请第(三)款资助的单位还需同时满足: 1、在坪山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企业或社会组织纳税地须在坪山区; 2、2021年新迁入坪山区的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或2021年新获批的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支持力度
(一)对由国家级、省级、市级相关职能部门批准成立各级创新平台,在坪山发起设立的研究开发、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知识产权、法律事务等服务机构,按级别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100万、50万元落户奖励。 (二)对落户坪山的研究开发、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知识产权、法律事务等服务机构,在坪山区新注册满1年(含)以上且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提供服务收入)达10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提供服务收入)的2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200万元。 (三)对新获批或新迁入的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建设费用资助。
申请材料
(一)申请资助应提供的基础材料: 1、《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表(科技服务机构落户奖励)》(在申报系统填写); 2、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签字样本; 3、2021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事业单位除外); 4、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 5、申请单位实际经营场地证明,包括在坪山区实际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及租赁事项在街道等政府部门或有关单位备案的证明材料(租赁凭证或租赁备案或场所使用证明等)。此申报需进行现场核查; 6、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 (二)申请第(一)款资助的单位还需同时提供: 申请单位发起设立方的创新平台认定证书(文件)(国家、广东省或深圳市相关部门出具)。 (三)申请第(二)款资助的单位还需同时提供: 1、申请单位人员名册、个税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2、研究开发类服务机构提供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机构 2021年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检验检测认证类服务机构提供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或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科技咨询类服务机构提供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科技咨询师证书;知识产权类服务机构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 机构注册证;法律事务类服务机构提供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2021年业绩报告(含项目服务清单、服务合同及发票复印件以及服务结果相关证明材料),2021年专业服务收入占比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四)申请第(三)款资助的单位还需同时提供: 1、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认定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网站公告结果; 2、技术转移机构建设总投入预算报告、已投入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及相应支出费用的原始凭证; 3、办公设备或相关仪器设备购置证明; 4、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进度计划书、技术转移机构的章程、技术转移及服务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材料。
项目来源
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szpsq.gov.cn/pskjcxfws/gkmlpt/content/9/9984/post_9984430.html#16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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