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申请被驳回 请重新修改申请资料,确认资料真实正确后提交
取消
您已提交入驻申请 请等待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确定
所属地区: 龙华区
信息来源: 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下一批
上市企业三年倍增计划-募集资金奖励
申报时间: 2023-01-01 ~ 2023-12-31
阅读人次: 233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300万
申报下一批
一键匹配
  • 政策简读
  • 政策原文
  • 资助历史
  • 历年政策文件
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产业园 建筑业 采矿业 汽车制造业 现代服务业 电子竞技产业 传统实业 科技中介 电子商务 军工业 高技术服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文化创意设计 农业 传统服务业 金融业 交通/物流/供应链 贸易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化工产业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一)企业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际经营地、税务关系以及统计关系(若企业纳入了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均在龙华区。 (二)申请企业需已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新三板挂牌的非房地产企业。 (三)70%以上募集资金三年内用于龙华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投资、建设周期以项目纳统入库、退库时间为准。 (四)申报募集资金奖励相关的固定资产投资需为非房地产企业的自建生产经营所需自用的厂房、办公用房、机器设备、生产线或购置生产经营所需自用的机器设备、生产线;获得资助的固定资产三年内不得对外租售、不得搬离龙华区。 (五)固定资产购置(买卖合同签订)或竣工(竣工结算)发生在2021年10月8日(含)后,且已经投入使用。 (六)申报年度及上年度经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或上级行政机关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核查通过。 (七)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注:2021年10月8日(含)后,满足申请条件后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追溯。
支持力度
募集资金奖励采取事后资助方式。奖励企业为已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新三板挂牌的非房地产企业。实际奖励金额不超过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 对募集资金在 2 亿元以上、10 亿元以上,且 70%以上募集资金三年内用于龙华区固定资产投资,分别给予100万元、300万元奖励。
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龙华区募集资金奖励类申请书》(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还需提供后两项)。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多证合一新版,未换领多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交原旧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 (四)企业上年度分税种纳税证明(若企业成立不满一年,则提供成立之日至申报之日的分税种纳税证明)。 (五)企业上一年度统计定报(工业企业产值表、或批零企业销售库存表,或住餐企业经营情况表、或服务企业财务状况表)复印件。 (六)招股说明书、发行方案及说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 (七)项目开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自建厂房、办公用房、机器设备、生产线的,提供固定资产建设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合同、项目结算书、交易凭证单据(买卖合同、发票、银行流水等);购置机器设备、生产线的,提供交易凭证单据(买卖合同、发票、银行流水等)。 (八)已在统计部门进行纳统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相关资料。 以上申报材料扫描上传至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后,通过预审再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应准确、齐全、清晰。纸质材料原则上以A4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按照材料清单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项目来源
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深圳市龙华区推动上市企业三年倍增若干措施》募集资金奖励类项目受理工作的通知 http://www.szlhq.gov.cn/bmxxgk/jjcjj/dtxx_124217/tzgg_124219/content/post_10218957.html
项目申报
项目名称:
    信息保护中,请放心填写。
    提交申报
    项目申报提交成功 请等专属客服联系
    确定
    会员登录
    未绑定公司 需要先绑定公司才能一键匹配
    取消操作
    立即绑定
    绑定公司
    绑定公司后,可在“会员中心-资料设置- 个人信息 ”中修改
    立即绑定
    公司绑定成功 请继续操作
    再看看
    继续匹配
    一键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