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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坪山区
信息来源: 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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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建设公共服务平台
申报时间: 2023-07-10 ~ 2023-08-18
阅读人次: 298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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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人工智能 区块链 集成电路 软件 产业园 电子商务 新材料 新能源与节能 公共服务 生态修复 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 机器人 生命健康 生物医药 医疗器械 新能源汽车 海洋产业 互联网 电子信息 物联网 5G/移动通信 大数据
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属于坪山区鼓励类和允许类产业的企业。 (二)申报主体可不受工业企业、注册地、统计地、纳税地、独立法人资格条件的限制,且对每家企业或机构的资助金额不受其 2021年度在坪山区财力贡献的限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资金不予资助: 1.近三年因违法犯罪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2.近两年在安全生产、消防、环保、劳动关系领域受到过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处罚且经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未按要求整改的;或在各相关领域受到暂扣许可证书、吊销许可证、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等处罚的。 3.在申报专项资金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谎报企业信息,或拒绝配合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的。 4.同一事项已获得区级财政资金资助的。 5.被列入全国范围内实施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申请资助的基数为 2021年度所实际发生的运营经费。 (五)申请本款资助的企业或机构应于 2021年度或之前已在坪山区开展公共服务平台相关工作。
支持力度
对在坪山区运营的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5G、智能制造等重点产业领域公共服务平台,经国家、省、市相关部门认定的,按运营单位每年实际运营经费的30%,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资助。对获得资助后被认定为更高级别公共服务平台的,按相应标准追加差额资助。
申请材料
(一) 基础材料 1.《优化制造业发展环境类—建设公共服务平台专项资助项目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新版,验原件,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签字样本; 4.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 2021年度纳税证明; 5.年度累计获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资助超过 50 万元(含)以上的三年内不得搬离的承诺函原件(格式参见第七部分《承诺函(通用版)》)。 (二)申请资助还需同时提供 6.国家、省或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的认定文件(包括 开展产业共性技术开发、质量认证、计量测试、检 验检测、数据挖掘、信息服务、设备共享、管理服 务、人才培训等服务)(验原件,收复印件); 7.2021年度实际运营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发票、支付凭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审核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所有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A4 纸双面打印,编制页码,胶装成册,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每份材料需加盖骑缝章。
项目来源
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szpsq.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9885585.html
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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