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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禅城区
信息来源: 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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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
申报时间: 2025-11-14 ~ 2025-11-17
阅读人次: 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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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新能源与节能 节能环保
申请条件
一、奖补范围 (一)2023 年度符合条件的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要同时满足“建成投运、验收合格”“此前未获得过中央或省级财政补贴”“2023 年接入‘粤易充’平台”三个条件。根据前期预申报通知要求,本次正式申报仅限已通过预申报的 2023 年度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 (二)2021—2022 年度符合条件未领取补贴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前期已通过预申报补充的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经我局出具书面认定意见后,可纳入 2023 年度充(换)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范围,标准按不高于 2023 年度补贴标准另行确定。 二、申报奖补资金条件 (一)在禅城区合法安装并建成投运、验收合格,此前未获得过中央或省级财政补贴。 (二)申报的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我局现场核查确认,并符合通过申报条件的。 (三)充(换)电设施的运营企业及项目符合《广东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 (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服务、维护管理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和管理要求。 (五)按国家和省相关要求能实现充换电数据共享,已接入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即“粤易充”平台),实现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并由智能服务平台管理机构出具接入证明。 (六)充(换)电基础设施电能可计量、位置可查询、充(换)电状态可监控。
支持力度
按照《通知》文件规定,全市对 2023 年度非高速公路和高速公路直流充电桩、超级充电桩、换电站统一按直流充电桩标准进行补贴,即 97.8 元/千瓦;对非高速公路和高速公路交流充电桩统一按交流充电桩标准进行补贴,即 18.5 元/千瓦。
申请材料
(一)禅城区 2023 年度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1)。 (二)禅城区 2023 年度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项目真实性承诺函(见附件 2)。 (三)充(换)电站场独立计费证明材料,含电费单、缴费发票(2025 年 1—9 月)。 (四)充(换)电设施等有关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明、采购合同和发票,工程建设委托合同等。 (五)项目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其中充(换)电设施投资主体或其委托单位可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开展充(换)电设施竣工验收并提供验收证明材料,自行开展验收的单位需具备一定资质。 (六)充(换)电站场照片(需与此前预申报现场核查所提供材料一致)。 (七)充(换)电设施接入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即“粤易充平台”)的证明材料。 (八)项目备案证。 (九)申请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申请单位收款银行账号复印件)。若申请单位与充(换)电设施权属方为非同一单位,需提供申请单位与充(换)电设施权属人之间签署的明确申请财政补贴主体的协议。 (十)其他必要材料。
项目来源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组织开展禅城区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www.chancheng.gov.cn/fsccfgj/gkmlpt/content/6/6897/post_6897394.html#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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