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科普基地、科普示范点管理办法》,经单位申报、区科协推荐、专家评审、综合评价等程序,现将2021年度深圳市科普基地、科普示范点拟认定及拟资助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1年9月6日至9月10日。
公示期内,持有异议的个人或者单位应当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市科协提出异议,市科协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异议人;对于以同一事由且已经市科协调查核实处理的异议,市科协可以不再受理。公示无异议的,或者经调查异议不足以影响认定结果的,由市科协认定为“深圳市科普基地”或“深圳市科普示范点”。申请资助且申请材料完整、符合资助条件的,每家深圳市科普基地将获得建设资助12万元、每家深圳市科普示范点将获得建设资助6万元。
附件:2021年度深圳市科普基地、科普示范点拟认定及拟资助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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