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金额:最高300万
申报时间:截止至11月20日
申请内容:
深圳—以色列科技研发合作项目联合资助。
重点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重点支持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弥补我市产业链缺失环节的技术合作项目。
资助金额:最高1000万
申报时间:2019年10月23日--11月13日
资助金额:最高2000万
申报时间:截止至11月30日
资助范围: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资助或奖励以下方面:
(一)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提升;
(二)知识产权质量水平提升;
(三)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提升;
(四)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培训;
(五)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
(六)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
(七)落实市委市政府在知识产权领域的重点工作任务和其他按照国家、省上级部门明确要求由地方安排的重大专项资助项目。
资助金额:最高100万
申报时间:2019年10月25日--12月15日
申报条件:
(一)企业或组织申报区政府质量奖,须在深圳市南山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质量管理理念先进、体系完善,产品实物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年销售额、利税总额及市场占有率等名居前列,无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投诉,且从事合法生产经营三年以上;
(二)申报公共服务奖的组织,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深圳市南山区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绩效成绩显著,并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资助金额:最高20万
申报时间:2019年10月29日--11月11日
申报条件:
1.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
2.具有较强的组织、研究、提供服务的能力,申请项目应具备较好的实施条件。
3.服务主业突出,服务质量优良,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资助金额:最高300万
申报时间:2019年10月21日--11月8日
申报条件:
1.项目的实施地、资金投向均在深圳市;
2.属于《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的鼓励发展类;
3.《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8号)实施之日(2016年3月23日)后开始建设;
4.自2016年3月23日至申报截止日,投资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投资额包括实际已支出的固定资产投资、研发费用、无形资产投资、流动资金);
资助金额:最高60万
申报时间:2019年10月23日--11月13日
申报条件:
1、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2、拥有2件以上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著作权等。
资助金额:最高50万
申报时间:2019年9月1日--11月30日
申报条件:
1.购买研究开发服务:企业或创业者购买科技创新活动所必需的研究开发服务,包括工业(产品)设计与服务、工艺设计与服务、新产品与工艺合作研发、云计算服务、超算服务等。
2.购买检验检测服务:企业或创业者购买科技创新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服务,包括产品检验、指标测试、产品性能测试等。
3.购买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企业或创业者购买省内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提供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服务,包括委托分析测试、委托实验、机时共享、仪器租赁等服
资助金额:最高100万
申报时间:2019年10月16日--11月15日
申报条件:
企业贷款期限为一年或一年以内的,在企业归还全部本金及利息后方可申请。企业贷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在企业归还了一年以上利息后方可申请。
资助金额:最高50万
申报时间:2019年10月18日--2020年1月31日
申报条件:
符合《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实施细则》、《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造业分项实施细则操作规程》支持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资助类项目申请条件的企业。
资助金额:最高2000 万
申报时间:2019年7月1日--12月31日
申报对象:
1.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
2.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
3.获得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且申请人应为上年度纳统的“四上企业”。
4.获得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开办经费资助。
申报时间:2019年6月20日--11月底
申报条件:
A.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B.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C.上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总额超过 2 万元;
D.具有 985、211或“双一流”院校本科以上学历以及 3 年以上工作经验,且为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人才;
E.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特殊岗位人才:
航空岗位人才:获得民航局颁布的维修人员基础执照、签派员基础执照、气象预报执照、民用航空商用驾驶员执照或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等其中一类执照。
金融岗位人才(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
(1)获得下列任何一种职业资格认证:CFA(国际金融分析师)、CFP(国际金融理财师)、CIIA(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FRM(国际风险管理师)、ACCA(国际注册会计师)、CGMA(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 CPA(注册会计师)、 CIA 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中国精算师、北美精算师等国外认可的精算执业资格;
(2)入选深圳市“100名高端金融人才”或“1000 名骨干金融人才”或“深圳金融百人讲师团”或百万圆桌会议(MDRT)会员。
会展岗位人才(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
(1)曾担任高等院校会展专业授课讲师 2 年及以上;
(2)曾就职于 UFI或 ICCA认证会展业企业高级管理岗位 5 年及以上的人员;
(3)获得会展策划师、会展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注册会展经理(CEM),且在会展业企业从业 10 年以上的社会工作人才。
资助金额:最高250 万
申报时间:2019年3月7日—11月30日
申报内容:
(一)对经认定的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新产业园给予奖励和补贴;
(二)对入驻经认定的孵化器、加速器的科技企业给予房租补贴;
(三)对获得市创新型小型微型企业培育项目资助计划、民营及中小企业家培育工程、中小微企业家培训项目和中小微企业管理咨询项目资助计划的项目予以配套资助。
(四)对入驻新区留学生创业园的项目给予启动资助。
资助金额:最高2500 万
申报时间:2019年3月7日—11月30日
申报对象:
(一)经区政府认可的金融、现代服务、科技创新、先进制造、文化创意等产业领域的重点企业;
(二)对集聚产业资源或完善产业链具有重大作用的产业行业协会和平台类、服务类、科研类等机构;
(三)对改善社会民生或促进生态建设具有重大作用的医疗、教育、环保等机构;
(四)上市企业、完成上市辅导企业以及获得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的拟迁入企业;
(五)经区政府批准的其他类型企业(机构)。
资助金额:最高300 万
申报时间:2019年3月7日—11月30日
申报对象:
实行独立核算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军民融合企业、5G通信企业和其他有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机构)等
资助金额:最高300 万
申报时间:2019年3月7日—11月30日
申报对象:
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最高科技奖的奖励30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的奖励15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的均奖励10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的均奖励50万元。
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奖的奖励20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且属第一完成单位的奖励100万元;对上一年度获得广东省或深圳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且属第一完成单位的分别奖励30万元、15万元、10万元。
资助金额:最高200 万
申报时间:2019年3月7日—11月30日
申报对象:
对为创客提供研发场所和研发设备等软硬件资源;开展创意分享、资源对接、创业辅导等活动的众创空间予以资助,众创空间需获得深圳市创客专项资金创客空间项目支持。
资助金额:最高100 万
申报时间:2019年3月7日—11月30日
申报对象:
鼓励以知识产权作价形式出资入股企业。对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入股超过24个月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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