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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开展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解难“十条”措施稳企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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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龙华区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解难“十条”措施》相关要求,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拟于近期开展稳企支持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资助范围

资助对象:纳统景区、旅行社、电影院、体育、演艺娱乐场所,给予2022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实际支付租金总额20%的补贴,最高20万元(承租创新型产业用房、已享受助企纾困解难“十条”第一条免租减租政策的除外)。

资助标准:

(一)对主动配合疫情防控,落实好日常防疫、限流、暂停开放等措施,并在条件具备时开展经营的纳统景区、旅行社、电影院、体育、演艺娱乐场所,给予2022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实际支付租金总额20%的补贴,最高20万元,仅对3至5月房租进行补贴;

(二)本项目审核类型为核准制,采用事后补贴制度,在企业实际支付租金后给予补贴;

(三)承租创新型产业用房、已享受《龙华区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解难“十条”措施》第一条免租减租政策的,不予重复资助。

二、申请条件

(一)申报单位需为工商注册地、实际经营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龙华区的独立法人企业(或非法人组织);

(二)申报单位需属于2022年6月前已纳入统计的限额以上、规模以上企业;

(三)申报单位不存在转租分租、拖欠租金的行为;

(四)申报租金补贴范围仅包括经营场所、办公及配套物业等,不含宿舍、住宅;

(五)申报单位申报年度及上年度存在影响资金安全的失信行为或经区(或街道)行政执行部门及上级行政机关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核查通过;

(六)申报单位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三、申报时限

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6月30日。

四、申请材料

(一)《龙华区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解难“十条”措施稳企支持(文体娱乐类)申请书》(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在线填报并通过预审后打印);

(二)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年度检验合格,已办理“多证合一”仅需提供复合凭证);

(三)上一年度完税证明;

(四)经所在辖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五)2022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实际支付租金的发票复印件、银行付款凭证。

注: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选择“深圳市——龙华区——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选择“稳企支持项目”,在线填报,通过预审后再提交纸质材料。上传材料应准确、齐全、清晰。纸质材料原则上以A4纸型制作,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按照材料清单编制目录装订成册(胶装),申请材料一式一份。

五、纸质材料接收地点: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旅游和文化产业科接收企业申报材料。(地址为:深圳市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B1703)

六、事项咨询:

联系人:蔡小姐,电话:0755-23336269;蓝小姐,电话:0755-29561502

特此通知。


附件:

1.附件: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解难“十条”措施稳企支持(文体娱乐类)申报操作指引》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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