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1〕19号)要求,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了相关申报工作,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初步确定了2021年度广东省服务型制造示范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1日至4月7日,共7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产服务业与交流合作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2021年度广东省服务型制造示范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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