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高端航运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实施细则》(深前海规〔2019〕10号)规定,现下达前海高端航运服务业专项资金扶持计划,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前海高端航运服务业专项资金共计756.285万元,从前海管理局产业资金中列支。
二、本次专项资金为一次性拨付,请按照《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高端航运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扶持协议》约定,依法依规使用专项资金。
三、请前往深圳市前海创新中心C312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前海高端航运服务业专项资金扶持计划
附件下载
免责声明: 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网站立场,也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仅供参考。如涉及版权、名誉权纠纷,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收到后的第一时间予以删除,联系邮箱:wuaili@zhongkewei.net
本文地址:https://www.qdes.cn/pc/article/articleDetailPage?id=1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