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岗区中坚企业培育计划实施办法》,经发布公告、企业申报、查证核实等程序,并签订《深圳市龙岗区中坚企业经济指标承诺协议书》后,确定了龙岗区中坚企业(名单见附件),现予公布。
区内各中坚企业须按《实施办法》和《承诺协议书》的要求履行义务,并继续专注于细分市场,聚焦主业,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在改善经营管理、提升产品质量、实现创新发展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特此通告。
附件:龙岗区中坚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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