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优化营商环境实施细则》第十条相关规定,经 罗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拟对以下产业服务业平台予以认定。现予以公告,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2021年11月29日。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1楼,联系电话:25666611,邮政编码:518007,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并提供联系方式。
附件:罗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平台名单
附件:
1.罗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平台名单.xlsx和信息化局认定平台名单.xlsx
免责声明: 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网站立场,也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仅供参考。如涉及版权、名誉权纠纷,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收到后的第一时间予以删除,联系邮箱:wuaili@zhongkewei.net
本文地址:https://www.qdes.cn/pc/article/articleDetailPage?id=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