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鹏城工匠评选办法》(深人社规〔2016〕16号)规定,现对深圳市2021年度“鹏城工匠”候选人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候选人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1007号高训大厦1714室,邮编:518045,联系电话:0755-82997829)。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应提供书面反映资料及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反映人身份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如候选人有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附件:2021年度深圳市“鹏城工匠”候选人公示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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